一、什么企业?
宝鸡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原陕西省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基础上,于2003年7月改制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为民营企业。
二、企业与集团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性组织,它可以以工厂、商店等外在形式存在。
根据企业的法律形式的不同,企业可以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俗称:公司)和非公司制法人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需转制为公司),非法人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集团依据有关集团法规设立,集团由核心企业(母公司)、紧密层企业(子公司)、半紧密层企业(参股公司)三部分组成。
企业一般是个别的会计主体,需要编制个别会计报表
集团是由母子公司共同组成的,需要编制合并会计附表反映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
三、什么叫企业分散
企业分立是指将一个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企业的法律行为。企业分立并不是原企业的完全消失,它或者以解散企业来成立新企业的形式出现,或者以原有企业分出一部分成立新的企业,而原有企业仍继续存在的形式出现。
四、直销企业有哪些?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什么是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是指依照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五、小型微利企业
税法上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
财税[2011]4号文件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就工业企业而言,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在具体细节指标操作上,国税函[2008]251号文件及财税[2009]69号文件规定,“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行业划分中的“小微企业”认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确定各行业划型标准并据此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以工业企业为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